什么是中国香港公司公证?
一、【中国香港公司公证的定义】
各国关于当地注册的公司的法律主体证明文件,各国的叫法不一,我国叫营业执照,中国香港叫注册证书。英美国家叫法人证明;其实都一样,就是指证明公司依照当地法律成立的证明文件,是一种资格证书。
在中国香港,对于中国香港公司而言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主要指以下文件:
1、注册证书CI,这是由中国香港注册处颁发的;
2、商业登记证BR,是由中国香港税务局颁发的;
3、董事股东文件NNC1或周年申报表NAR1。
中国香港公司公证,(也叫中国香港公司认证),主要是为了证明该中国香港公司已在中国香港进行了注册的相关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因为中国香港的公司无法通过公开网络资料查询是否已经在中国香港注册,无法证明该公司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进行律师公证,证明该公司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举个例子:我国的公司都有营业执照,一般在国家企业信用网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都可以查询到相关股东信息,注册信息,营业范围,基本可以知道这个公司的相关信息,但是如中国香港公司以如果中国香港公司到国内投资或办理相关商业事务,无法证明该公司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有公正证明等相关文书来证明该公司的有效性,真实性。
二、【谁来公证】
国际公证人律师:由中国香港高等委任,国际公证人律师的名字必须在中国香港高等国际公证人注册记录册上登记注册。主要工作包括拟备、签立、核证送往海外使用的法律文件。
经际公证人拟备、签立、核证的文件在**受到广泛认可。
三 、【公证的用途】
中国香港公司公证认证常见用途
1.用于大陆(较常见的):
以中国香港公司在大陆投资经营、发生诉讼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陆部门使用,需由中国任命的中国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用于海牙成员国(如德国、印度、日本等):
需经际公证人公证,然后转递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加盖apostille认证章。
3.用于非海牙成员国(大陆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阿联酋、玻利维亚等):
需经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中国香港高等加签认证,最后还要做该国驻中国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注: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中国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中国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中国大**认证